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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士環
作者:李光輝
監督是黨章和憲法賦予各級紀委監委的第一職責。把好監督第一道關口,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具有重要意義。面對監督全覆蓋的新任務新要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應當突出工作重點,牢牢把握監督的政治屬性,探索創新監督方式,增強精準有效監督的能力,不斷提高監督質效。
突出政治監督,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紀委監委是政治機關,堅決落實“兩個維護”是最根本的政治責任。要堅持在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中突出政治考量,從政治上發現、糾正和處置問題,促進黨員干部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堅決杜絕“七個有之”。要圍繞政治生態修復、凈化、建設,通過“帶電”“長牙”的監督,既治“病樹”、拔“爛樹”,又關注地方政治生態,護好整片“森林”。要突出對“關鍵少數”的政治監督,切實強化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政治意識、政治方向、政治立場,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同心同德,對黨絕對忠誠,堅決清除“兩面派”“兩面人”,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突出改革融合,注重紀法貫通。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紀委監委要依紀依法履行好紀檢監察雙重職責,應當更加注重在監督中體現人員融合與紀法貫通。要通過深度融合,把檢察院轉隸干部法律素養、執法水平較高,單兵作戰能力強的優勢,與紀委干部執紀審查能力強、團體作戰意識強的優勢有機結合起來,做到“1+1>2”。要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讓紀律“高壓線”不間斷通電,通過標準更高、要求更嚴的監督,使黨員干部隊伍更加純潔。要進一步通過組織創新、機制創新、制度創新,堵塞黨紀與國法銜接漏洞,消除執紀執法盲區。要圍繞案件移送、證據轉化等,建立健全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其他行政執法部門的銜接協作機制,暢通與金融、通訊等部門的查詢協調機制,把紀法貫通貫穿于監督全過程。
突出“監督的再監督”,讓主體責任不空轉。紀委監委的監督重點是對職能部門主體責任、監管責任是否履行到位的監督。要當好“裁判員”,堅決避免在一些專項活動中成為“運動員”,防止“監督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要聚焦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教育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具有壟斷性和專業性的行業和領域,通過“體驗式監督”等方式發現在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政策、執行群眾紀律等方面的問題線索,實施“微創手術式”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摸清行業腐敗的底數,及時制發紀律檢查建議或監察建議,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履行監管主體責任。要圍繞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專責監督作用,對貫徹落實不力、失職瀆職等問題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要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通過建立健全廉潔扶貧專項行動指揮部、廉潔扶貧信息公開陽光監督平臺、村組廉潔扶貧民情信息收集員等制度機制,以及“實地監督+網絡監督”、發放“廉潔扶貧”監督卡、交叉檢查、隨機抽查等監督方式,持續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保障。
突出懲治和教育相結合,體現剛柔相濟。紀委監委監督的目的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通過懲治極少數,教育和管住大多數。一方面,要把監督全覆蓋體現在案件查辦上,持續加大審查調查力度,清除政治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要通過分析具體個案的查辦過程以及對重要案件的“復盤”,找出潛規則以及腐敗發生的規律,采取“扎緊籬笆”“堵住后門”等有效措施,消除監督盲區,補齊監督短板。另一方面,要注重轉變監督方式,用好“四種形態”,盯住黨員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政治關愛”式全覆蓋談心談話,變“背靠背”函詢為“面對面”面詢,抓早抓小、治于初萌,使黨員干部不犯或少犯錯誤,體現監督的力度、精度和效能,讓紀委監委成為對黨員干部進行政治理念、政治意識、政治素養等方面經常性保養的政治“4S店”。
突出自我監督,嚴防“燈下黑”。紀檢監察干部是黨的紀律、國家法律的執行者、捍衛者、監督者,必須主動自覺接受更嚴更實更細的監督。要堅持以黨章和憲法監察法為根本遵循,嚴格遵照黨的原則、紀律、規矩和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辦事,在線索處置、初步核實、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重要環節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要加強機關黨建,發揮好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在審查調查專案組設立臨時黨支部,做到審查調查工作開展到哪里,黨組織的教育監督管理就延伸到哪里。要常態化開展干部家訪活動,加強對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嚴格規范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要探索形成獨特的屬于“紀律部隊”的紀檢監察文化,激發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榮譽感。要以刀刃向內的勇氣,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的行為進行堅決查處,對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經常打掃庭院,堅決清理門戶,維護好紀檢監察干部忠誠堅定、擔當盡職、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李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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