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李士環
編者按:
兩會是我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兩會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的背景下召開的,意義非同尋常。讀懂兩會,就可以更好地讀懂中國。在2020年全國兩會圓滿閉幕之際,大眾網理論之光網特別邀請多領域專家、學者,解讀兩會成果,聚焦兩會亮點,學習兩會精神,為我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好指導。
憲法全面實施的生動體現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依憲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積極推進憲法的全面實施,確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成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在此基礎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進一步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把依憲治國推向深入。2020年全國兩會的召開,是我國憲法在新時期全面實施的生動體現。
一、保障國家權力運行在憲法和法律軌道之中。周期性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既是我國憲法的制度規定,同時也是我國憲法實施的重要機制。憲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于每年第一季度舉行。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從1985年以來,全國人大的會期都是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于每年3月召開。按照憲法規定和政治慣例,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出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定于2020年3月5日召開。
但是,因為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導致全國人大的會期需要作出調整。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2020年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作出了適當推遲召開的決定。4月,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國逐漸得到有效控制,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5月22日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
今年全國人代會會期調整始終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進行,會議日程安排簡潔高效,依法履行了對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兩院報告以及相關立法等審議工作,保證了權力機關始終行使在憲法軌道之中,維護了憲法的權威性。
二、制定民法典,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2010年,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但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立法予以完善。特別是民事法律領域,盡管已有若干單行法,但是內在缺乏體系化與統一性。今年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民法典,回應新時代人民群眾法治需求的“時代之問”,聚焦經濟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整合已有的民法總則、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單行民事法律,全面加強對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保護,構成了一部體系龐大、結構合理、規范集中的典章性法律。民法典編纂不是推倒重來,而是承前啟后,是堅持和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步驟,很好地體現了堅持和完善之間的關系,具有里程碑意義。
三、全國人大制定涉港立法,保證國家安全,維護憲法秩序。“一國兩制”是黨領導人民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創舉。“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于“一國”并統一于“一國”之內。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今年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作出的制度安排,體現出中央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歷史擔當。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十四項、第十六項的規定以及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大制定涉港立法,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舉。這一制度安排,符合憲法規定和憲法原則,與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是一致的,將有效地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有力地鞏固和拓展“一國兩制”的法治基礎、政治基礎和社會基礎,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
作者:中共山東省委黨校(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王慶德